四川“上收”矿权交易组织权 堵廉政“风险源”

   日期:2020-10-15     浏览:363    
核心提示:针对近年来矿产资源出让领域不断出现腐败案件的情况,四川省将改革措施瞄准妨碍矿业权公正交易的制度缺陷,通过上收探矿权交易组
  针对近年来矿产资源出让领域不断出现腐败案件的情况,四川省将改革措施瞄准妨碍矿业权公正交易的制度缺陷,通过上收探矿权交易组织权等措施,从根本上堵住为特定企业或个人“量身订制”矿业权的廉政风险源头。
 
    石棉县兴中鑫矿业有限公司的黄培军长期和矿打交道,多年来数次从政府手里购买探矿权。今年初,黄培军相中了位于石棉县新棉镇的一宗地热普查探矿权,但让他感到诧异的是,竞价交易没有在当地进行,而是移到了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际上,实行探矿权集中进场交易,正是四川改革探矿权出让的核心环节。据了解,以前探矿权取得方式主要有申请在先、协议出让和招标买卖挂牌3种。而在“招拍挂”程序中,尽管探矿权的出让方是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两级,但交易的具体组织都是委托矿产资源所在地进行,这难免为特殊操作留下空间。
 
    矿权出让和交易组织相分离的情形尽管有其历史原因,但矿产资源经济价值巨大、利益格局复杂,这样的制度安排带来不小隐患。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交易程序不规范统一,不仅容易带来法律纠纷,一些地方还有可能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为特定企业和个人量身订制、违规出让。
 
    为此,四川省在此次改革中严格规定,除经有权机关批准可以协议出让外,所有矿种的探矿权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并实行出让年限管理。而已申请在先取得的探矿权,也不得申请变更或增加低风险矿种勘查。
 
    同时,四川还统一上收探矿权交易组织权。即包括国土资源部委托在内,凡由国土资源厅审批登记颁证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探矿权,一律由原来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交易,转为委托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集中交易。
 
    “统一在省上集中交易后,出让公告必须提前20天在网站和报刊等多渠道公开发布,并且不得对竞买人设置任何门槛。”前述负责人表示,改革之后,国土资源厅将主要精力放在审查市(州)、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的矿业权出让方案,以杜绝个别地方为企业或个人“量身订制”。
 
    而要彻底切断廉政风险的引线,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则是另一道防火墙。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采取的办法是领导负责、分段管理、专人办事、一抓到底,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
 
    据了解,该中心修改和固化了矿业权出让相关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用编号代替竞买人的真实单位名称,并对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现场报价主持等各个工作环节分段独立操作、签订保密承诺,以规范化、标准化的交易制度来排除外部人为干扰因素。
 
    2月13日,黄培军相中的“石棉县新棉镇地热普查探矿权”进行现场竞价。“竞争太激烈了。”黄培军说,短短十几分钟,5家公司轮番举牌达43次,从起始价83万元到成交价520万元,翻了6倍多。
 
    交易环节的公正透明,既是防腐的利器,也是市场活跃的保障。截至目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共委托进场出让探矿权24宗,成交15宗,成交总价3.8亿元,平均溢价率达到45%。
 
    据悉,四川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制度改革,打造交易环节“无影灯”,坚决不给矿权出让“量身订制”留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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