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安监局频繁出手,煤老板没了,煤价涨了!

   日期:2020-10-17     浏览:369     评论:0    
核心提示:1、安监总局:9万吨以下煤矿全关!30万吨以下的也要关!2017年3月22日,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强化瓦斯治理
  1、安监总局:9万吨以下煤矿全关!30万吨以下的也要关!

2017年3月22日,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其中,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淘汰退出;9万吨/年至30万吨/年突出矿井必须达到安全生产7条硬指标,否则将依法予以关闭。

这样的话,大量煤老板将退出历史舞台!

2、安监总局:2月至年底,煤矿安全全面严查!

2017年2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

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从2017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2017年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3月份至9月底,为“体检”阶段,完成对所有煤矿以及其上一级企业的“体检”工作。

第二阶段从10月份至12月底,为巩固提高阶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第一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完善后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管监察部门监管监察执法机制运行情况。

3、国土部:煤矿越层开采专项检查3月至8月全面开展

2017年3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将于3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对于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煤矿,吊销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开采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并处罚款,3个月内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形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将超层越界开采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同时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短评: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对于中国煤炭企业而言,2017年堪称“最严安全检查年”!国家国土部、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等各部门都对下足了力气,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

从煤矿企业方面分析,据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消息称,2017年1-2月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143.1亿元,同比增长38.3%;利润总额438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20.9亿元),实现了由同期亏损转为盈利。

尽管如此,3月份的煤矿整体复产率不高。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国家目前对于环保、安全方面的严格,各级政府对中小煤矿和乡镇煤矿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大量不达标煤矿被要求整改,还有一批不合格煤矿即将关闭,煤矿开工率较低。

目前,山西、陕西等部分发煤矿站坑口煤炭紧张,坑口煤价继续上涨。而由于近期下游需求良好,矿上销售情况非常好,车排队等煤现象普遍,矿上基本都空仓。接下来的4月,煤矿坑口段的供求关系将会保持,预计煤价仍然会持续上涨。

4、天津港煤炭汽运将退出历史舞台!

2017年2月28日,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4部委联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7月底前,天津港不再转运煤炭,转由张唐铁路经唐山港转运;9月底前,河北省、天津市的所有集疏港煤炭一律经由铁路运输,禁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三月初,天津港汽运煤场存大幅回落,随后,中旬开始,汽运煤缓慢恢复;按照计划,随后,天津港将关停煤炭物流中心和散货煤炭卸车场地。

目前,天津港东大沽火运到车日均16-17列,且铁路进车保持增加态势。年中,随着天津大北环和西南环线陆续开通,天津港进港煤炭将实现每日40列以上。大北环货运线和西南环线,这两条线路均竣工验收,正在进行调试。

提醒:

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看错了。这文件说的很清楚,是集疏港煤炭不再用汽运转运,并不是指矿区到港口的全部路程!

(注:文章来源国土资源部、安监局等,本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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