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5年下降,2015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0年分别下降22.5%和16.8%,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5.3%和46.6%。
到2020年,《规划》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基本成熟,各项安全指标全面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
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煤矿:依法推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不清、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不安全矿井有序退出。完善基于区域特征、煤种煤质、安全生产条件、产能等因素的小煤矿淘汰退出机制。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全面实现采掘机械化。优化井下生产布局,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推进煤矿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和瓦斯超限风险管控,优先推行瓦斯抽采、区域治理,促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
非煤矿山:完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采空区、病库、危库、险库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推动非煤矿山图纸电子化。制定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检验、风险分级监管、尾矿库注销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鼓励对地下矿山采空区实施超前探测、对大水矿山实施井下帷幕注浆、对高陡边坡开展安全监测。推广尾矿井下充填、干式排尾,开展尾矿综合利用,建设无尾矿山。探索建立海域采矿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工贸行业:推动工贸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完善受限空间、交叉检修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深化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在冶金企业、涉危涉爆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业场所科学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
(三)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突出作业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预防和控制,有效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依法限制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治理。
(四)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
1、加强安全科技研发
组建基础理论研究协同创新团队,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理论研究。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实施的安全技术创新引导机制,形成产学研用战略联盟。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减少危险岗位人员数量和人员操作,到2020年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三、总结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推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创建煤矿煤层气(瓦斯)高效抽采和梯级利用、粉尘治理,以及大中型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融合等示范企业。建设智慧矿山。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头顶库”隐患治理;推动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矿井建设在线地压监测系统......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与机遇,安全生产,道阻且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