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场水质稳定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CSIE15037236。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化学清洗剂、预膜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阻垢分散剂、缓蚀剂、粘泥剥离剂、除油剂、杀菌增效剂等。水稳药剂总量必须满足第一循环水场在浓缩倍数为4倍以上时稳定运行两年的用量,其中还包括一年一次(具体次数根据公司大检修时间安排确定,药剂结算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化学清洗和预膜的用量。第一循环水装置设计循环量为30000m3/h,负责气化、净化和硫回收装置供水。
第二标段:包括化学清洗剂、预膜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阻垢分散剂、缓蚀剂、粘泥剥离剂、除油剂、杀菌增效剂等。水稳药剂总量必须满足第二循环水场在浓缩倍数为4倍以上时稳定运行两年的用量,其中还包括一年一次(具体次数根据公司大检修时间安排确定,药剂结算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化学清洗和预膜的用量。第二循环水装置设计循环量为47000m3/h,负责热电站、空分、空压、仪表空压站、甲醇装置供水。
第三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药剂:化学清洗剂、预膜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阻垢分散剂、缓蚀剂、粘泥剥离剂、除油剂、杀菌增效剂等。水稳药剂总量必须满足第三循环水场在浓缩倍数为4倍以上时稳定运行两年的用量,其中还包括一年一次(具体次数根据公司大检修时间安排确定,药剂结算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化学清洗和预膜的用量。第三循环水装置设计循环量为40000m3/h,负责PP、PE、C4、MTBE和甲醇制烯烃装置以及烯烃分离装置供水。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交货时间:供货期内分批交货,每批货物在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按照买方通知的供货数量运到买方现场。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质;
(3)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企业应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的产品具有至少一个在3万吨/小时循环水场稳定运行且运行时间1年以上的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后前往招标人指定地点取水样(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公用工程中心,联系人:华良,电话0472-533258/13754021929),根据GB/T 18175-2014 《水处理药剂缓蚀性能的测定旋转挂片法》和HG/T 2160-2008 《冷却水动态模拟试验方法》中的规定进行水质稳定试验。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10)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方式二:现场登记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5年12月24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资格登记所需文件后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4日下午16:30前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网银汇款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进行现场登记购买的,请于2015 年12月17日至2015 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正式用户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郑重说明)。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的投标人,持资质登记所需数据,在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神东招标中心207室项目经理(韦东)处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到一楼大厅2号窗口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存储设备。
(2)资质登记所需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注:现场登记购买的请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③(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⑤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货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神东招标中心101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联系 人:宋跃
电 话:010-88189696转80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神东招标中心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神东招标中心207室
邮 编:719315
联系 人:韦东
电 话:0912-8224976
电子邮箱:weidong@shenhua.cc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1: